照顧地圖

被看護者住院或搬家:看護可以跟去嗎、要不要通報

已對照 6 份官方資料,最後查核於。查看出處

讀完這篇,你可以:對照表格確認你的情況要不要申請或通報,要通報的在 7 日內辦完

先說重點

  • 住院:看護可以直接跟著被看護者到醫院照顧,不用向勞動部申請。
  • 護理之家、呼吸照顧病房、慢性病房、養護機構:要先向勞動部申請變更工作場所。每次最長 6 個月,3 年內累計不能超過 18 個月。
  • 搬家:看護的住宿地點變了,雇主要在變更後 7 日內通報。沒通報可處 6 萬到 30 萬元罰鍰。
  • 輪流住不同子女家:可以在辦入國通報或接續聘僱通報時,預先通報輪住的地點;沒有預先通報的,每次變更後 7 日內通報。
  • 不管到哪裡,看護只能照顧被看護者,不能指派她做許可以外的工作。

一張表看要辦什麼

情況看護可以跟去嗎雇主要辦的事
被看護者住院可以不用申請
住進護理之家、呼吸照顧病房、慢性病房、養護機構要先申請向勞動部申請變更工作場所
全家搬家可以變更後 7 日內通報住宿地變更
被看護者輪流住不同地點可以預先通報輪住地點,或每次變更後 7 日內通報

被看護者住院

雇主可以不經勞動部許可,直接調派看護隨被看護者到醫療院所,照料這位被看護者。

也就是說,家人臨時住院,看護可以直接跟去醫院,不用先辦任何手續。

住進護理之家或養護機構

以下四種地方不一樣,要先向勞動部申請變更工作場所,看護才能跟過去:

  1. 醫院的護理之家
  2. 呼吸照顧病房
  3. 慢性病房
  4. 養護機構

申請的期限:

  • 每次最長 6 個月。
  • 到期後可以申請延期。
  • 3 年內累計不能超過 18 個月。

怎麼申請、要準備什麼文件,可以打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 (02) 8995-6000。

搬家

7 日內通報住宿地變更

看護的住宿地點變了,雇主要在變更後 7 日內,向看護工作所在地及住宿地點的當地主管機關(縣市政府的勞政單位)辦理通報。

  • 怎麼通報:用「移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」(fwapply.wda.gov.tw)線上辦理,或下載表件填好後,用書面寄送等方式,向工作地或住宿地其中一個地點的當地主管機關通報。
  • 要準備的文件: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單、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、變更住宿地點的外國人名冊。
  • 沒通報的後果:雇主可處 6 萬元以上、3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廢止部分或全部的招募及聘僱許可。

各縣市的受理方式可能不同,請向當地縣市政府的勞政單位確認。

看護的居留地址也要變更

外國人在居留期間變更居留住址,要在事實發生的隔天起 30 日內,到遷入地的移民署服務站辦理居留地址變更。

  • 要帶的文件:護照、外僑居留證,以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(例如戶口名簿、租賃契約)。
  • 沒辦的後果:可處 2,000 元以上、10,000 元以下罰鍰。

順便改就業安定費的帳單地址

就業安定費的繳款單會寄到申請時填的帳單地址,搬家後記得一併變更,細節請看就業安定費怎麼繳。

被看護者輪流住不同子女家

長輩輪流住在不同子女家,看護也跟著移動,這種情況有比較方便的做法:

  • 預先通報:雇主可以在辦理入國通報或接續聘僱通報時,預先通報看護隨同被看護者輪住的地點。
  • 沒有預先通報的地點:還是要在看護變更住宿地點後 7 日內,用「外國人住宿地點變更通報單」通報。

不管到哪裡都一樣:只能照顧被看護者

看護只能從事被看護者的日常生活照顧相關工作。跟著到醫院或其他家人的住處,也不能指派她照顧別人或做許可以外的工作。

違反的話,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7 條第 3 款,可處 3 萬元到 15 萬元罰鍰;之後沒有改善,會被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,後續的申請案件還會被管制 2 年。

下一步

  1. 對照表格,確認你的情況是不用申請、要先申請,還是事後通報。
  2. 要住進護理之家或養護機構的,先打 (02) 8995-6000 問清楚再讓看護過去。
  3. 搬家或換住宿地點的,在 7 日內完成住宿地變更通報,並在 30 日內到移民署服務站變更看護的居留地址。
  4. 長輩會輪流住不同地方的,下次辦接續聘僱通報時,把輪住地點一起預先通報。

規定有變動時通知我

看護相關規定(例如薪資、仲介費、申請資格)有變動時,我們會更新文章,並寄信通知您。

Email 只用來寄送這項通知,不會提供給其他人,隨時可以要求取消。隱私權說明

官方出處

  1.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:外籍家庭看護工可以到醫院或者養護機構照顧被看護者嗎fd.gov.taipei
  2.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:住宿地變更fd.gov.taipei
  3.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:外籍移工的居住地址變更了,雇主應該通知哪些單位fd.gov.taipei
  4. 勞動力發展署:變更移工居住地址wda.gov.tw
  5. 內政部移民署:外國人於居留期間,須於幾日內辦理變更居留住址immigration.gov.tw
  6. 勞動部新聞稿:指派外籍看護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,將依法嚴處(2011 年 12 月 14 日)mol.gov.tw

這篇沒有回答到您的情況?直接問問題,答案一樣附官方出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