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說重點
- 金額:聘僱外籍家庭看護,就業安定費每人每月 2,000 元,一季繳一次,一整季是 6,000 元。
- 期限:每年 5 月 25 日、8 月 25 日、11 月 25 日、隔年 2 月 25 日前,繳上一季的費用。
- 逾期:有 30 天寬限期;寬限期滿還沒繳,每多 1 天加徵未繳金額 0.3% 的滯納金,最多加到 30%。
- 不會自動停止計費:被看護者過世、看護失聯或回國,都要辦完對應的手續,就業安定費才會停止計算。
- 免繳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,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、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的家庭免繳。
什麼時候繳
勞動部每季寄一次繳款通知單:
| 費用期間 | 繳款單寄發 | 繳納期限 |
|---|---|---|
| 1 月到 3 月 | 5 月中旬 | 5 月 25 日 |
| 4 月到 6 月 | 8 月中旬 | 8 月 25 日 |
| 7 月到 9 月 | 11 月中旬 | 11 月 25 日 |
| 10 月到 12 月 | 隔年 2 月中旬 | 隔年 2 月 25 日 |
繳款單寄到你申請時填的帳單地址。搬家要記得變更帳單地址,不然收不到繳款單,很容易不知不覺就逾期。
怎麼繳
- 臨櫃或超商:拿繳款通知單到四大超商、美廉社、台新銀行、農漁會或郵局繳費。
- 自動扣繳:到郵局臨櫃申辦郵局存簿自動扣繳。
- 線上繳費:全國繳費網(e-Bill)。
- 行動支付:台灣 Pay、嗶嗶繳、iPASS MONEY 或 LINE Pay。
逾期會怎樣
- 寬限期:沒有在期限內繳納,可以寬限 30 天。
- 滯納金:寬限期滿還沒繳,從寬限期滿的隔天起到繳清的前一天止,每逾 1 天加徵未繳金額 0.3%,上限是未繳金額的 30%。
- 影響之後的申請:雇主提出申請時,如果有未依期限繳納或繳納不足的就業安定費,經通知限期繳納仍未繳,勞動部會不予許可並中止引進。重新招募和續聘都會卡住,詳見聘期屆滿怎麼辦。
- 強制執行:欠費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,強制執行的必要費用由欠費的人負擔。
就業安定費從哪天算到哪天
- 起算:從看護入國的隔天,或接續聘僱日起算。
- 結束:算到聘僱許可屆滿日,或廢止聘僱許可的前 1 天。
關鍵在「廢止聘僱許可」:很多情況下,聘僱關係不會自動結束,要雇主辦完手續才會停止計費。
被看護者過世
被看護者過世,雇主和看護的聘僱關係不會當然終止,就業安定費會繼續計費。要盡快向勞動部申請看護轉出、廢止聘僱許可,費用才會算到廢止前 1 天為止。
看護失聯
看護連續曠職 3 天失去聯繫,雇主要向勞動部通報。經廢止聘僱許可後,就業安定費才會算到廢止前 1 天。通報的做法請看看護失聯怎麼辦。
看護已經出國
雇主和看護終止聘僱關係、看護也已經出境,但勞動部沒有主動辦理離境備查並廢止聘僱許可的話,雇主要盡快檢附證明,向勞動部申請離境備查。提前解約回國的流程請看看護想提前解約回國。
誰可以免繳
聘僱外籍家庭看護的雇主或被看護者,具有下列任一社會福利資格,就免繳就業安定費:
- 低收入戶
- 中低收入戶
- 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
- 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
勞動部會主動比對衛生福利部提供的社福資格資料,符合資格的自動減免,不用另外申請。因為時間差沒比對到的處理方式,請看聘看護每個月總共要花多少錢。
查詢、補印與退費
- 查詢繳費明細:到勞動力發展署的「就業安定費繳交明細查詢及繳費證明補印」網頁,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。
- 繳款單不見了:可以到「就業安定費繳款通知單線上補印」網頁補印,或用 7-11 的 ibon 補印。
- 繳多了:溢繳的金額可以直接扣抵下一期,也可以填「溢繳就業安定費核退申請書」,檢附證明文件向勞動部申請退還。
- 有疑問: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 (02) 8995-6000。
下一步
- 在行事曆記下每年的四個期限:5 月 25 日、8 月 25 日、11 月 25 日、2 月 25 日。
- 確認帳單地址是你收得到信的地方;怕忘記就申辦郵局自動扣繳。
- 被看護者過世、看護失聯或回國時,記得把對應的手續辦完,就業安定費才會停止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