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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換看護或承接轉換中的看護:流程與注意事項

已對照 4 份官方資料,最後查核於。查看出處

讀完這篇,你可以:決定要走哪一種換人方式,並抓好申請遞補或重新招募的時間

先說重點

這篇分兩種情況:

  • 你想換掉現在的看護:有三種做法,差別在看護接下來去哪裡,以及你多快能找到下一位。
  • 你想承接一位正在轉換雇主的看護:最重要的前提是,被看護者要先符合申請資格,否則勞動部不會核發接續聘僱許可。

情況一:想換掉現在的看護

做法 1:三方合意轉換

如果你已經知道有一位新雇主願意接手,可以透過看護、原雇主、新雇主三方合意的方式轉換。三方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的轉換協調會同意並簽立切結書後,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接續聘僱證明書,從證明書開立之日起,看護就由新雇主承接。

這是換人最快的方式,因為看護不用經過等待新雇主的期間。

做法 2:同意看護轉出,再申請遞補

如果還沒有找到新雇主,雇主可以同意看護轉換雇主,由勞動部廢止你的聘僱許可。

從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,看護經勞動部同意轉換後,轉換需要的資料會由勞動部主動登錄到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的「移工轉換雇主專區」,不用再到就業服務處辦理轉換登記。

看護轉出後,如果滿 1 個月都沒有新雇主接續聘僱,你可以申請遞補一位新的看護:

  • 申請期間:從滿 1 個月的隔天起 6 個月內。
  • 官方例子:勞動部在 3 月 1 日發函廢止聘僱許可,看護到滿 1 個月都沒有被新雇主接手,你就可以從 4 月 1 日起的 6 個月內申請遞補。

做法 3:合意解約,讓看護回國

如果看護也想回國,雙方可以合意解約:

  • 看護的出國日不在聘僱許可期滿日前 14 天內的話,雇主要到看護工作所在地的縣市政府辦理解約驗證。
  • 如果還需要看護,可以在看護預定出國日前 4 個月內,以切結看護會如期出國的方式,申請重新招募許可。

重新招募的流程請看聘期屆滿怎麼辦:重新招募與期滿續聘。

三種做法怎麼選

做法適合的情況下一位看護從哪裡來
三方合意轉換已經有新雇主要接手本篇官方來源未說明,辦理前請洽勞動部
同意轉出再遞補看護想留在台灣工作,但還沒有新雇主滿 1 個月後申請遞補
合意解約回國看護也想回國申請重新招募

情況二:想承接一位轉換中的看護

很多家庭會考慮直接承接已經在台灣、正在轉換雇主的看護,不用等國外引進。這條路可以縮短空窗期,但要注意:

被看護者要先符合資格

勞動部特別提醒:雇主要先取得被看護者的申請資格,再承接看護。如果醫療評估認為被看護者不符合資格,就先讓看護到家裡工作,勞動部不會核發接續聘僱許可;有非法容留或聘僱未經許可看護的情況,還會依《就業服務法》裁處。

資格條件請看誰可以申請家庭看護。

承接要準備的文件

以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公告的清單為例,承接家庭看護需要:

  • 承接移工申請書,以及申請人的身分證影本。
  • 符合接續聘僱資格的證明文件正本(驗畢退還)。
  • 外國人預定工作內容說明書。

以下文件,承接家庭看護的雇主免附:勞工保險投保人數明細表、求才證明書、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。

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的承接收件時間只有週一、週二。其他縣市的受理方式不同,請洽當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。

承接之後

三方合意、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接續聘僱證明書後,看護就由你承接。你要以新雇主的身分負起雇主責任,並依規定向勞動部辦理接續聘僱手續。

下一步

  1. 先確定是「換掉現在的看護」還是「承接轉換中的看護」。
  2. 換人的話,和看護溝通她的意願,選擇三種做法之一,並在行事曆記下可以申請遞補或重新招募的日期。
  3. 承接的話,先確認被看護者的資格,再聯絡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。

有疑問可以打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 (02) 8995-6000。

官方出處

  1.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:協助雇主辦理移工轉換承接業務eso.gov.taipei
  2. 勞動部:申請聘僱後相關問答(2025 年 9 月 4 日)mol.gov.tw
  3. 勞動部:接續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前,被看護者應先具備法定資格mol.gov.tw
  4. 勞動力發展署新聞稿: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重新招募,注意事項看這裡wda.gov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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